我机构目前可承接药物II、III、IV期临床试验及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
1. 机构立项费收费标准:Ⅱ、Ⅲ期国内多中心3000元/项,国际多中心5000元/项;Ⅳ期国内多中心2000元/项,国际多中心3000元/项,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3000元/项。
2. 请在递送纸质版文件前将立项费转至我院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开元支行
账 号:0406 0005 1930 0088 013
账户名称:邢台市人民医院
请在转账时备注:药物/医疗器械名称+PI姓名。(由于无备注造成无法对账,视作转账未成功)
3. 请在递交纸质版文件时携带立项费用转账凭证,无凭证机构办将不予受理,还请知晓。
4. 我院一般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作为付款凭证,开票周期为30个工作日;如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点为6%,开票周期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