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一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批件通知书编号:2021LP00315),经邢台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一项“评价CM326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中-重度哮喘参与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Ⅲ期临床研究”,在 邢台市人民医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进行。目的是评估评估CM326注射液对中-重度哮喘参与者的有效性。
招募主要条件:
1. 充分了解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且≤80周岁,男女不限。体重≥40kg。
3. 诊断为哮喘至少1年。
4. 筛选和基线访视(V1和V2),支气管舒张剂使用前FEV1测定值占预计值的百分比(FEV1/Pred%)≤80%。
5. 签署知情前的24个月内或筛选访视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6. 签署知情前已连续≥3个月接受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丙酸氟替卡松≥500μg每天,或等效剂量的ICS)联合至少1种控制药物,如:长效β受体激动剂(如舒利迭50/250 :1吸/次 2次/天或信必可都保 :160/4.5 2吸/次 2次/天及以上)、长效抗胆碱能药物(如噻托溴铵)、孟鲁司特钠、口服糖皮质激素、茶碱类药物等治疗,并在筛选前≥1个月维持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每天的用量泼尼松片≤10mg/天(20mg/隔天),或其他等效剂量的OCS。
7. 筛选和基线访视(V1和V2),哮喘控制调查问卷-6(ACQ-6)评分均≥1.5。
8. 在签署知情前的12个月内发生过≥1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且在签署知情前30天内未发生过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
9. 参与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用药后3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参加试验预期需要的时间:本研究包含四个阶段,分别为最长4周的筛选期、52周的随机双盲治疗期和12周的安全性随访期。
预期的费用:本研究方案规定的检查或者治疗,由申办方支付费用。在本研究方案规定之外且由于非安全性原因开展的其他检查费用,需由您自己承担。
希望了解具体情况的患者或者家属可与本试验相关负责医生联系,最终是否入选由研究医生根据试验标准综合判定。
联系人: 张助理 联系电话: 1863292803
备注:本招募广告通用于网络以及纸媒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