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报告流程的标准操作规程

2021-12-30 点击量:2978    设置字体大小:      

安全性报告流程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使研究期间安全性报告有章可循,且流程、时限符合临床试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SOP,已从程序上保证安全性报告流程的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报告,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的报告,年度安全性报告。

三、内容

1.报告流程

1.1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ž 研究者获知SAE 后,立即向申办者书面报告,通常为24小时内,除非在研究方案中另有约定。

² 书面报告时,如单例受试者报告中包含多个严重不良事件,需描述清楚每一个严重不良事件的特征(严重程度、起止时间、相关性判断等)。

ž 申办者将评估为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给本中心研究者。如果申办者与研究者的判断不一致,尤其是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判断不一致(如申办者的评估降级或升级),要详细说明理由。

ž 本中心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及时审签后,在CTMS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同时向机构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递交纸质版报告。

ž 非本中心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申办者每月以行列表形式报告研究者,研究者在CTMS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同时向机构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递交纸质版报告。

ž 递交过程中应取得对方签收回执,已确认按时递交并递交成功。

1.2严重不良事件

ž 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以行列表+个例报告的形式,在CTMS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同时递交纸质版报告审查。

ž 非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申办者报告给研究者后,研究者以行列表形式在CTMS系统备案,同时递交纸质版报告。

1.3死亡事件,涉及死亡事件的报告,应当提供其他所需的资料,如尸检报告和最终医学报告。

2.报告时限 

ž 本中心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² 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7天,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完善随访信息(申办者首次获知当天为第0天)。

² 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15天。

²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包括首次、随访、总结报告)研究者审签后,及时(最长不超过3),递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ž 非本中心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² 研究者上报频率为一个月。

² 每月15日前上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ž 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每月上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ž 非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每季度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备案。

ž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参照ICH-E2FCDE《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要求及管理规定》,进行年度报告递交,原则上报告周期不超过一年。

3.报告要求

ž 可接收申办者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电子邮件,邮箱地址:xtrmsae@163.com

ž 邮件要求

² 邮件主题: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名称+报告类型(致死/非致死)+试验药物名称(申请编号)+(首次/随访/总结)

² 邮件内容:以附件提交相关信息,包含内容有(但不限于)递交信+报告表(非本中心为行列表)

ž 资料要求

² 递交信

² 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严重不良事件内容。

² 行列表中如有本中心需重点突出。

² 所有的报告使用的语言为简体中文。

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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