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进修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护理教学质量,更好的培养实用型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需到我院官网下载《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情况属实,加盖单位公章。
2、医师进修需准备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④小二寸证件照一张。护师(士)进修需准备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③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④小二寸证件照一张。
3、资料准备完毕后请将进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等待回复,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办理。医务科:ywgl269@163.com 护理部:邮箱:xtsrmyyhlb@sina.com
4、录取后学员持胸卡、派科单进科报到。不具备正式手续者不得私自入科学习。
5、医联体或对口支援单位请提前告知。
6、办理时间:周二全天(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医务科3956288 护理部3956639
四、进修工作制度:
1、在我院进修的人员须服从医务科/护理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及派遣。
2、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须服从各科室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不得独立执业,医师资格证仅作为来院进修资格条件,进修期间无处方权,不具有执业资格。(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仅作为来院进修资格条件,不具有执业资格,医师进修期间无处方权。)
3、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代病情。
4、要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收藏、携带医院病历及各类资料和标本。
五、进修生纪律制度:
1、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
3、进修生来我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科室可将进修人员退回医务科/护理部,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4、进修专业和期限按照计划进行,中途不得任意更改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如需换科应到医务科/护理部登记备案,换科如同进新科室,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进科。凡进修期限未满提前离院者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者,不发结业证。
5、进修生未经医务科/护理部允许,不得私自到我院科室进修学习。一经发现,我院将对私自进修人员和所接收科室参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进修生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原则上无节假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到医务科/护理部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按流程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按照擅自离院处理,不发结业证。擅自离院3天以上者,退回原单位。
2、请事假3天以内,由带教老师、科主任审批,医务科/护理部备案;3天以上由原单位开具证明,经带教老师、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进修生本人负责。
3、因病请假,须出具诊断证明及原单位证明。进修期间病假超过15天,原则上给予劝退进修学习处理。
七、进修生结业管理:
1、进修生应在进修期满一周内,持胸卡到医务科/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结业手续。
2、办理结业手续时,应到医务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申请表》,由带教老师、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后,再递交医务科/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凡未经医院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