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一岗双责”制度

2010-05-05 点击量:11394    设置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市委、卫生局关于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我院行业作风建设,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加大对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我院实行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内容包括:

    一、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

    (一)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坚持纠建并举、从严查处,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行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以及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的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考评。

(二)明确行风建设的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党政领导成员对所辖科室、个人的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主任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科室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在第二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责任目标。及时召开研究分析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2、组织领导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对工作人员存在的行风问题,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二、行风工作责任追究制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院科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读职或在重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置不当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医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

2、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出现差错的。

3、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4、态度“生”、“冷”、“硬”、“顶”,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的。

5、以职谋私,向病人“吃”、“拿”、“卡”、“要”、“报”的。

6、接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临床促销(“回扣”等)和礼品的,接受其出资组织的旅游或向对方报销由个人支付费用的。

7、以医谋私,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的。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对负重要领导责任院领导、科主任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降岗降级或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三、行风问题有奖举报制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我院行业作风建设,医院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1、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

    2、对病人服务态度恶劣,“冷、硬、顶、推、拖”的;

    3、向病人或家属索要、收受“红包”或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礼品、宴请的;

4、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的;

5、滥开检查、滥开贵重药、进口药及开大处方,增加病人负担的;

6、随意增加治疗、检查项目及私自收费的;

7、开人情诊断书,出具假证明、假报告的;

8、利用工作“吃、拿、卡、要、报”和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宴请、馈赠的。

(二)举报方式

    1、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院纪委举报。

2、电话举报:医院举报电话:3286708

3、信函举报:以书信形式将举报的情况邮寄到邢台市人民医院纪委或放入医院意见箱内。

4、网上举报:电子信箱地址为xtrmyy_jiwei@126.com

举报经查实的后,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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