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制度

2012-12-21 点击量:6614    设置字体大小:      

      邢台市人民医院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制度
为促进医生合理用药,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以抗生素、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及营养治疗药等为重点的单品种药品用量“双排序”、“双公示”制度。
2、每季度初的第二周内,要完成对上一季度药品用量的排序公示。“双排序”结果进入前十位的,加以分析,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公示在方便本单位职工查阅的醒目位置张贴,并报局行风办备案。
3、加大“双监控”的力度。每期排序公示要从中选择重点监控对象。对重点监控的药品要限量销售或一定时期内停止销售;对重点监控的医生要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实行医生处方公示和点评制度,并对前十名医生病历进行重点抽查,进行廉政谈话;对抽查发现不合理用药的给予诫勉谈话并按照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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