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的实施意见

2011-08-24 点击量:4853    设置字体大小:      

邢人医党字[2010]9号

 

 

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的意见》(冀卫创组办〔2010〕10号)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责承诺”是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实践活动,要坚持从医院实际出发,以推动医疗中心工作、落实三甲评审重点任务、服务广大患者为主要内容,以签订《承诺书》、公示承诺内容、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公开认责承诺,拓宽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内容

院党委、各党支部和每个在职党员,都要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进行认责承诺。承诺事项切合实际、体现先进、力所能及、言简意赅。

院党委、各党支部要着眼于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促进包容性增长,紧密结合医院医疗中心工作、结合三甲评审,对照“五个好”要求,着重从实现发展目标、带领群众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认责承诺。并承诺年内至少为群众办好2-3件实事。

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坚持依岗承诺,对照“五个模范”要求,着重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作出认责承诺。

三、实施步骤

认责承诺分年度组织实施,2010年认责承诺,在11月底前完成承诺公开工作。院党委按要求于11 月上旬将认责承诺事项(认责承诺书)上报卫生局,各支部承诺书11月中旬报医院党委,11月下旬党员承诺书交支部,经组织审查后进行公示。今后认责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科学定责定诺。院党委、各党支部承诺的事项要以可操作、能落实为原则,防止盲目许愿,力戒形式主义。对党员承诺的事项,党支部要加强具体指导,注重目标激励。个别情况特殊的党员,可通过“一件事承诺”、“一句话承诺”等灵活方式进行。

2、公开认责承诺。院党委、各党支部承诺事项确定后,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过明白纸、电子屏、橱窗、展板、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监督。党员承诺事项,可采取公开上墙、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3、认真履责践诺。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制定落实计划,自觉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同时,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形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上级组织检查,促进承诺事项落实。

4、民主议责评诺。党支部要以民主生活会为主要形式,每半年召开一次认责承诺评议会,组织党员对认责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评,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同时对党支部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通过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确保履责践诺事项落实到位。

5、严格考诺奖诺。要把履责践诺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兑现承诺好的党支部和党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院党委要求,要把开展认责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抓出成效。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医院《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的实施意见》。医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丰富认责承诺内容,改进认责承诺方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逐步形成认责承诺长效机制。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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