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职责

2013-12-20 点击量:8378    设置字体大小:      

组长职责:
总体负责“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活动工作。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督导主管处室“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活动工作的开展;
2、深入主管科室,督导检查、听取汇报,掌握“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活动工作的落实情况;
3、听取小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主管科室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督促改进情况;
4、负责带队对主管科室进行督导联查,掌握主管科室工作第一手资料,并督导改进措施的落实。
办公室职责:
1、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安排“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活动工作;
2、做好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布置工作;
3、组织各职能部门编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作考核标准”,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4、沟通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查房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提高脑卒中筛查与防治综合管理水平;
6、掌握相关科室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秘书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整理保存本部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活动工作文件与记录,完善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活动工作档案;
3、收集各职能部门考核报告,落实奖惩,并汇总后报卫生厅医政处。
4、协助召开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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